卡奴這2個字在台灣被冠上很多的形容詞,有人責怪政府,有人怪銀行,有人怪刷卡者,這兩個字更是被泛政治化(但是好像現在台灣每個辭都會被泛政治化?)。

記得我的小時候,我的印象中只有很有錢的人才會有信用卡,後來學生卡氾濫,而現今幾乎是人人一卡,不諱言光我自己就好有幾張卡,但是我一毛卡債都沒有欠。

我自己的消費習慣是,我有多少錢就買多少錢的東西,買的東西一定是在自己可以負擔的範圍之內,用卡的原因只是因為我不想待太多錢在身上,以免皮包掉了到時候很麻煩,所以身上的現金都少少的,大概都只夠一頓大餐的錢吧,因為我覺得有需要再領錢。

不過現在有很多卡奴會負債的原因是寅吃卯糧的關係,明明自己賺2萬但是卻愛去買5萬的包,然後動用到詢環利率,以為自己賺很多,幫幫忙,去看看,那個循環利是約20%年利率耶………

20%的複利只要4年的時間,就會變成原來的2倍,元,真的是太太可怕了,房屋利率也才2點多。

不過真正讓我不爽的是,有些人明明是自己消費態度有問題,卻要歸咎於政府,我覺得那種卡奴真的不需要救,因為那是自己造成的問題,大家都是成年人,本來就要為自己負責任,如果自己的消費型態不改變,今天有人伸出援手救你一次,就會不知悔改的有第二次第三次,這種人根本就不值得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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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angshihsh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